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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响国告字[2008]5号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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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响国告字[2008]5号 经响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的规划指标要求按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的规划设计要点执行,解释权属于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和本《公告》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28至2008年8月28日,到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五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28日至2008年8月28日,到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8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我局将在2008年8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1、挂牌起始时间为: 2、挂牌报名截止时间: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凡在响水县区域范围内目前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三)开发单位须严格按土地出让文件中提供的概念性总平面方案进行深化设计(特别是地块内的交通组织)并实施到位,其中城南大道桥梁、驳岸、景观等市政工程及南侧规划道路由开发单位按政府审定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实施到位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使用,同时在地块范围内由北向南铺设管径不小于3米的管涵,将五排河水引至南侧小区内。 (四)挂牌成交后六个月内,由政府将该宗地上的建筑物拆至自然地面后交付给受让人。 (五)除响水县人民政府响政发[2005]70号文件规定优惠政策以外的收费项目均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 系 人:陈晓宁 周士亚 联系电话:0515-86989240、86873143、86987768 开户单位:江苏省土地市场响水交易所 开 户 行:响水县信用联社 账 号:3209210201201000050846 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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