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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提升行政效能的意见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国土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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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盐国土资发〔2008〕60号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行政提速、服务创优”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土资源部门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高效、便民”为目标,以“窗口服务”为龙头,以限制和规范自由裁量权为核心,以审批提速为抓手,推进管理创新,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打造“服务争第一,满意在国土”的服务品牌,努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窗口”建设,严格实行“接办分离”
1、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都必须由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和市局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窗口)统一受理。职能处(科)室不得直接受理报件,窗口也不直接办理业务。各窗口按照分工收件,用地者和服务对象只到一个窗口报件和领取批件,只限同窗口打交道。
2、业务处(科)室特别是用地、地籍、规划三个处(科)室必须列出每项审批、服务业务所必需的材料清单,由窗口工作人员按清单要求用地者和服务对象提供。材料齐全即受理,否则当场向用地者和服务对象说明并退回,真正实现“一次答复、两次办结”。
3、赋予窗口收件和政策、业务咨询以及对内监督等职能。选派政治素质好的业务骨干到窗口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顾全大局,认真负责地受理审查每一项报件材料、承担每一次政策业务咨询。对交办件跟踪监督,对群众热情周到服务。
(二)强化效能建设,畅通办事环节
1、并联审批。窗口受理报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将报件材料同时传递到各关联处(科)室,各处(科)室按照分工同步办理。明确其中关联度较大(具有许可职能)的处(科)室作为责任主体,负责业务把关,其他处(科)室协助。责任主体处(科)室负责批件、材料归档、衔接层级审批环节,并将批件及时送窗口发用地者和服务对象,同时送其他处(科)室备案。并联审批核心是取消“前置”,没有“上下道”,各处(科)室必须同步办理,坚决杜绝“流水作业”。
2、审批提速。凡省以上有规定的时限,除公告公示的时间外,力求在一半的时间内完成;成套住房土地登记发证1个工作日,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独立宗地登记发证5个工作日不变;过去市局已有时间规定的其他审批、服务事项,再提速30%以上(即减少30%的时间),对于重特大项目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能快则快,可实行电话预约,随到随办。各审批、服务事项的具体提速时限由纪检监察室汇总审核后,向社会公示。
3、简化程序。除法定程序和环节外,一切从简,实行权力下放、责任下移。在坚持大市区一个市场、出让金统一管理的前提下,能下放的权力坚决下放。凡能在分局办理的事项,市局充分授权。属于市局的审批、服务事项中除经营性用地等重要审批权以外,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由分局代理。市局相关处室对经过分局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材料备案登记后,报分管负责人签发。属于公告公示件,直接由分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到市局用印,报市局相关处室备案。
4、坚持AB岗工作制。职能处(科)室办理窗口转交的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每个事项都要设立AB岗,处(科)室负责人只要1人签字(AB岗),局分管负责人也只要1人签字(AB岗)。同时,刊刻局负责人签字章,由有关处室专人保管。遇紧急情况时或经电话请示同意后,由责任处(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对相关材料和批件,先盖签字章放行(登记,处长签字),后补签字存档。
5、减少环节。实地勘察、竣工验收等都实行主办处室负责制,分别由两名承办人员同时到实地勘察。其他处室需到现场勘察的,可自行前往,但不得要求用地者和服务对象陪同。
(三)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
1、坚持依法审批。严格执行土地法律法规,杜绝非法审批、违规审批。坚持廉洁从政,凡发生不廉洁行为的,一律先免职后查处。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人不得擅自设定或变相更改收费项目及标准,更不得将国土资源的相关业务交中介机构收费。
2、鼓励工作创新。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碰到的问题必须依据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性规定;对于法定的自由裁量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对于普遍性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创新思维,制定政策,切忌“一事一议”。
3、强化内部管理。各分局、处(科)室都要按精细化管理的思路,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个人员、每一个办事环节制定出符合“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凡事有章法,办事守规矩,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限制和规范自由裁量权。
(四)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加大投入力度。在行政效能提升方面,加大资金和物力的投入力度,配备现代化的办公设备,积极开展地籍档案电子化,为加快行政审批软件开发和网络建设提供基础条件。
2、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力争今年五月份开始网上审批、网上监控的试运行,同时,实行市区联网运行。全面推行日常业务工作网上会办审批制度,有关处(科)室对需要会办的审批事项限期提出意见,由分管局长根据各处(科)室意见作出决定后实施。创新土地招拍挂方式方法,积极尝试网上挂牌交易。处室、分局负责人应从具体的审核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加强面上的督查、协调等工作。
(五)强化服务监督,进一步方便群众
1、加大监督力度。建立三级服务监督网,各处室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检查承办件的时限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不发生超期办结的问题;窗口要强化对交办件的监督,发现即将到期的办理事项应及时提醒,对超期办结的转纪检监察室查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窗口的服务质量和处室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重点督查接办分离和限时办结情况。对上级交办件、市局主要领导签批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按要求办结,没有时限的,也应设定办理时限,限期办结。
2、实行政务公开。在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及时发布最新的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做好门户网站的内容更新,让群众知晓掌握,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规划处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实施情况在网上公布,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用地处应将征地补偿标准、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土地征转用、经营性用地出让等情况上网公开;地籍处应将土地使用证办结情况及时上网,方便服务对象查询。
3、畅通服务渠道。对市委、市政府每年重点工作中涉及用地的,有关处室都应主动对接、超前服务。在局服务大厅设立咨询电话和咨询事项登记簿,规划处、用地处、地籍处等处室都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并做好咨询事项的登记工作。市局网站电子信箱里的信息由信息中心统一登记,分送相关处室限期答复。
4、建立绩效考评奖惩机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本级机关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对绩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绩效差的予以批评和处罚。处室未经窗口直接收办件的,对当事人扣发一个月的津补贴。一年内处室发生两起直接办件的,除处罚当事人外,扣发处室负责人一个月津补贴。发生超时限办结或在规定时限内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结又不书面报告的,扣发责任人三个月津补贴,一年内同一人发生两起的,离岗学习,学习期内不享受津补贴,同时追究处室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行政效能建设的领导。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施。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好分管范围内的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各处(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放权、舍得放权,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凡是有利于“行政提速,服务创优”的事项都可以大胆地试,放手去闯,走出一条适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规范、高效、便民”行政效能建设的新路子。
(二)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效能建设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必然涉及权力、利益、责任、义务等的调整。因此,必须强制入轨,强势推进。各处(科)室、分局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必须实现以审批为中心到以用地者和服务对象为中心的转换,必须顾全大局,换位思考,在工作中多为上下道环节排忧解难,形成行政效能建设的合力。
(三)切实加强跟踪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对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建设情况、执行情况要全面跟踪检查,及时总结完善。办公室、人事处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树立一批行政效能建设的先进典型,推动全系统效能建设不断登上新台阶。
以上意见,从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审批制度 改革 行政效能 意见
抄 送:市委、市政府、市优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3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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