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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国土杯”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电视竞赛的通知 | |||||||
作者:响水县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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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委宣传部 响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国土杯”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电视竞赛的通知 各乡镇(区)党(工)委,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中心: 为推动全县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国土杯”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电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各乡镇(区)在 二、参赛人员及参赛队伍 县级竞赛由各乡镇(区)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每个代表队由4人组成,其中村级干部2名、国土所工作人员1名、乡镇(区)工作人员1名。 三、竞赛题型和内容 本次竞赛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现场提问的题型分为必答题、共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和加赛题。县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编写复习题和参考书目。竞赛内容为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 四、竞赛流程 本次竞赛分乡级、县级两个阶段进行: 1、乡级竞赛。由各乡镇(区)自行组织实施,并选拔出一支代表队参加县级竞赛; 2、县级竞赛。于 五、奖项设立 县级竞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和组织奖2个。 六、组织领导 成立“国土杯“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电视竞赛组委会,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树华担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贺士敬、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薛国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夏学峰、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朱卫东为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夏学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县国土局办公室和法规监察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大赛评委会适时成立。 七、有关要求 1、各乡镇(区)党(工)委要积极动员,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和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中心要做好宣传工作。 2、参加预赛的参赛队于 3、参赛队员要自觉遵守比赛纪律,服从主持人评判,对有异议的问题,由评委当场裁定,队员不得当场争辩,竞赛现场如出现竞赛争议,以评委做出的决定为准。当评委意见不一致时,由主任评委裁定。 特此通知。 (本页无正文)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村干部 国土法律知识 比赛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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