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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5日,为了做好全国地勘查资质受理审批工作,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对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以及中央工业部门的地勘单位的地质勘查资质受理审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地质勘查资质申请办事指南、内部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图,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工作用表填写要求等。参加培训的人员表示,此次培训加深了他们对《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的理解,更好地保证了地质勘查资质受理审批工作的质量与进度。
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司长刘连和表示,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抓手”落实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提升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水平,探讨地质勘查管理新机制,提高地质勘查质量,促进地质勘查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他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条例》是对1991年以来,地质勘查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总结,标志着政府对地质勘查管理日趋成熟,也是我国地质勘查行业向国际接轨的尝试。同时,《条例》中明确指出了管理人员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让执法更加规范,更加严格。二要固化分类,严格分级。任何人都无权在类别和级别后面打括号,补充或更改内容。要严把甲乙丙级别审定标准的关口。刘连和强调,特别要注意对技术人员的把关,要严防重复使用的情况。三要公开透明,强化监管。主动接受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四要提高效率,尽快完成。下一步,各主管单位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1900多个资质新证的发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