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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国土资告(工)[2008]字第9号           ★★★ 【字体:
响国土资告(工)[2008]字第9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6    

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响国土资告(工)[2008]字第9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响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单位:平方米、万元

编号

位置

面积

产业 类型

起始价

竞买 保证 金

加价幅度

相关指标及要求

容积率

 

绿地率

建 筑

密 度

投资强度

使用年限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

竣工时间

2008(工)T-18

陈港 港镇

149967.5        

船舶修造

1400

500      

2万元及其整倍数

0.5

20%

30% 

150

50    

7%

交地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说明:

1、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期限及交易时间

公告期限:2008912- 2008108

报名期限:2008928- 200810818:00交易期限:2008928- 2008101011:00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手续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089122008108,到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五楼用地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920-2008108,到响水县国土资源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申请报名,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10818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已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8108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和网络方式报名。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本次挂牌详细事宜见挂牌文件并以该文件为准,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三天在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说明。

2、本次出让地块已办理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参加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预申请承诺的价格。否则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竞得人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在《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的规定期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逾期未能取得上述两项文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响水县长江中路

联系电话:0515-86873143 86987768 86989240

人:先生  先生

开户单位:江苏省土地市场响水交易所

行:农业银行响水支行

    号:404601040007715

                  

 

                                                      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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